(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门源路31—3启成绿色大厦院内2号楼一楼)。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城北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助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城北区建设国土助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城北区社会治安应急处置队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身份证、复员士兵证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助理工作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临聘工作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根据各单位岗位特点,考察胜任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面试采取封闭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能力。现场公布成绩,考官签字。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临聘人员的体能测试包括100米短跑、俯卧撑等项目,按综合评定成绩依次录用。
(四)确定考察
1、助理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上线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临聘人员按照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线人员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四、工资待遇规定
(一)助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城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城北政办[2011]11号)执行。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手续。
(二)临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期满后为1600元/月。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