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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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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义务教育法相关资料解析

  11.简述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概况?

  答:(1)学制:有“六三”制,“五四”制和九年一贯制。其中“五四”学制比较适合我国国情;

  (2)入学年龄:六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推迟到七周岁;

  (3)培养目标: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四有”人才奠定基础;

  (4)收费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收杂费;(对公立学校而言)

  (5)步骤:采取“分阶段.有步骤”的方针,我省在2000年基本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12.政府如何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

  答:(1)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2)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学.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13.社会如何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

  答: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举办各类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并承担所需的各项经费,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款.捐资.助学,以不断提高办学条件。

  14.学校如何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

  答;(1)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教委及有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时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体罚学生;

  (2)学校要尊重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5.在实施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司法保障体现在哪些方面?

  (1)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2)禁止侮辱.欧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

  (3)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4)明知校舍有危险而使用,造成重大事故,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负刑事责任。

  16.社会上的企业.个体户等组织和个人有权利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吗?

  答:没有。《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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