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路局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省交通运输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公路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3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录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公路局12人;
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29人;
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35人;
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20人;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14人;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19人;
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26人;
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27人;
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16人;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26人;
贵州省交通医院29人。
以上人员共计253人,具体招聘单位、数量、条件详见《贵州省公路局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应聘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职称、专业和技能;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