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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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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秋季福建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220人公告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工资的依据之一),之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聘用通知书市直部门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发放;县(区、管委会)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发放,并把聘用结果报送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咨询和监督

  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www.ptrs.gov.cn)和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ptrc.com.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请与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电话:0594- 2670325)或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电话:0594- 2289366)联系。

  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方式见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发布的《莆田市2013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网站技术咨询:18959552415

  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投诉电话: 2221191 2299399。

  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春季福建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加分政策文件: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①—③.doc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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