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考试
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法律法规。
医学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医学伦理学和卫生法规。
护理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包括护理基础理论、护理基本知识、护理基本技能。
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线。
笔试采用闭卷、全客观或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客观化试题和主观化试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填涂或填写在相应位置上。考生按要求统一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碳素笔)和2B铅笔书写(涂卡)作答。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的,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得到通知后需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原报名地点进行学历资格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复审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2013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四)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将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可拨打“0439—12333”电话查询,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进入面试人员和拟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也将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