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成绩上网公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笔试之后专业技能测评之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应聘者注意网上通知。
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就业除外)(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毕业学校未及时发放报到证的,需提供签有学校推荐意见和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和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应聘者,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按表中所注1、2、3项到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并携带有关合格证书或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部门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若存在不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七、面试
按资格复审后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百分制计分,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应试者的得分,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专业知识方面的能力与岗位的匹配性,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考官异地聘请,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八、体检与考核
依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60%+面试合格成绩×40%)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招聘缺额,按报考岗位合格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