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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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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兴仁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中共兴仁县委、兴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兴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笔试程序、公开笔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设置

  详见附件一《兴仁县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1997-2001年统招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5、符合招考聘用岗位所需条件的兴仁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勤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

  5、在职在编的公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特岗教师,在职工勤人员除外)。

  6、法律规定其他不予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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