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须出具与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证明材料。
凡未经职位需求县(部门)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擅自在网上报名者,一律视为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选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将即时取消资格。报考者或推荐单位如隐瞒有关情况,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网络报名确认。经职位需求县(部门)公选办资格审查合格同意的报考者,可在9月22日至28日登录报名网站(//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后,依据资格审查同意的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选资格。
网络资格审查由职位需求县组织部(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日期为9月29日。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公选期间考生须确保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按要求准时参与公选的各个环节。凡网络报名成功,无故自动放弃参加笔试等后续程序的报考者,列入州级人事考试诚信库,取消其3年内再次报考或推荐报考阿坝州组织的统筹公选领导干部、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遴选等人事考试的资格,并通报各县委组织部和州级部门党组(党委)进行处理。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络报名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10月22日至26日登录报名网站(//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6:1。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公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选办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公选计划。被取消公选计划职位的报考者,本人自愿可调剂到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公选测试
公选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分析判断、文字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由省委组织部考试测评中心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笔试由州公选办负责统一组织,各职位需求县公选办负责具体实施。笔试时间定为2013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名额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由州公选办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划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面试资格的职位,可依次递补一次。
面试工作由各职位需求县公选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州直机关公选职位考生的体检由州公选办统一组织,报考各县公选职位考生的体检由各县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各县公选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机关公选职位的考察工作由职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情况和结果在规定时限内报州公选办备案。
(六)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或州直机关(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形成拟任人选方案报州公选办。拟任人选由州公选办统一进行公示。若职位出现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作空缺处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影响任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所在县委组织部和州直机关(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正式任职;不能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并形成报告报州公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