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市委群工委组织。依据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一般不低于5︰1(最低不得低于3︰1)的比例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派出机关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等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同时需提交与《报名表》中相同的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期内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市委群工委干部人事处(市委309室)
资格复审时间:9月22日-2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面试
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9月28日或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按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考察与综合测评(2013年10月中旬)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人数多于遴选计划数。市委群工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考察与综合测评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同一职位人选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负责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
(四)公示与试用(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
市委群工委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市委群工委书记办公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分别在本部门和拟遴选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时间为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
(五)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2014年1月底前)
试用期满,由市委群工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二次开发”工作
市委群工委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
四、其它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做好2013年秋季公务员遴选工作,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委群工委秋季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魏发志 市委群工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叶惠明 市委群工委副书记
成 员:杨茂荫 市委群工委干部人事处处长
何秀杰 市委群工委社会风险评估处处长(党支部纪检委员)
魏坤凤(市委群工委干部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刘兴燕(市委群工委干部人事处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群工委干部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杨茂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坤凤、刘兴燕两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市委群工委公开遴选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市委群工委秋季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有关人员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12〕33号) 的规定,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51-7983976
中共贵阳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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