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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公示期满后,对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根据《2013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招聘单位”栏目所列事业单位顺序,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单位。
七、其他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66605958
附件:
2013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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