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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漳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

  2、计划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取消该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3、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含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体检

  (一)各遴选机关根据参加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遴选职位计划人数较多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考察人选的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1。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人选后,其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

  (三)各遴选机关组织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各遴选机关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遴选机关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由于特殊原因遴选机关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具体理由并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各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漳州市人事考试网(//www.zzpta.com)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各遴选机关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三)遴选人员按公开遴选的职位任职。

  七、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050281(党群系统咨询),2029201(政府系统咨询)。政策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二)职位咨询电话

  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限制等问题,报考者可直接与各遴选机关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详见《遴选职位表》。职位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政府办纪检组、监察室:2039719,

  市委组织部:12380。

  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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