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公务员交流群178582466
(四)试点班的培养经费。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试点班学生所需的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由中央和地方省级财政分别保障。
(五)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培养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的,严禁报考低于自身学历的职位。
(六)本次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等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0898-65228256)
海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海南省教育厅(0898-65854725、65851886)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0898-68836050)
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0898-65919022、65919019)
附件:1、海南省公安机关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
2、海南省司法机关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公务员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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