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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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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四、考试、考核办法

  (一)附件1岗位的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办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笔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笔试内容参照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13年9月21日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30日8:30~16:00,地点: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①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和个人档案托管的相关手续;②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③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

  报考附件1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体检、考察(政审)和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二)附件2岗位的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办法采取专家面谈评审的方式进行:

  报考附件2岗位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专家面谈评审。面谈评审的内容为与应聘岗位职责相关的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谈评审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专家面谈评审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面谈评审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排序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 1:1的比例进入体检;报考附件2的考生按专家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政审)并填写《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政审)前,本人属社会在职人员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后,进入考察(政审)程序,不能按时提供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事业单位新聘的工作人员,试用(见习)期为一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市 纪 委:0519-12388

  市人社局:0519-82822074

  十、本简章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9-82823922 、0519-68900792。

  附件1:2013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13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xls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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