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医疗卫生、计生部门医学类、药学类职位、袁州区社会福利院医学类职位)
2013年9月8日上午9:00—11:30(单位要求专业测试的职位及实行结构化面试的职位)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医疗卫生、计生部门医学类、药学类职位、袁州区社会福利院医学类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其他职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两个科目,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公开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面试(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专业测试)内容:
面试(专业测试)采用百分制,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计分方法
医疗卫生、计生部门医学类、药学类职位、袁州区社会福利院医学类职位按笔试分值比例计算总分;单位要求专业测试的职位笔试占40%,专业测试占60%;其他职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医疗卫生、计生部门医学类、药学类职位、袁州区社会福利院医学类职位,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面试(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