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报名
报考南阳市所属乡镇机关(职位代码为200116)职位的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于2013年8月15日至8月17日每天8:00至16:00到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市中州西路619号)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的《河南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一式两份。《河南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附件2)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在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确定并在南阳党建网(// www.nydj.org.cn)、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www.nyrsksw.com)上发布,政策咨询电话:0377-63399300。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另行缴纳数码照相费12元。
五、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
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南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其中报考南阳市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的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3年 8月17日8:00至8月18日18: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市中州路298号市政府1号楼6楼615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对在现场报名的需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于现场报名时直接提出免缴笔试考务费的申请,并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考人员咨询有关问题,可拔打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南阳市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附件1)。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www.nyrsksw.com)为本次南阳市招考公务员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南阳市报名工作以外的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