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录用
各省辖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xls
附件4:河南省2013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5:河南省2013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6:河南省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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