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将转入我校,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的硕士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合同书。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七、学制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三年。
八、学费
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研究生:8000元/年,法律硕士(非法学)12000元/年。
九、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我校为考生提供近年专业课试题,详情请咨询我校研究生处。我校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十、其他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567500
网 址://gs.cyu.edu.cn
研究生招生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人:冯杰梅
青少年工作系:010—88567625
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010—88567817
法律系:010—88567632
经济系:010—88567636
社会工作学院:010—88567627
新闻系:010—88567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