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科主治医师辅导:临床处理的基本原则
临床处理的基本原则
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是临床上很常见的病理生理改变。无论是哪一种平衡失调,都会造成机体代谢的紊乱,进一步恶化则可导致器官功能衰竭,甚至死亡。因此,如何维持病人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如何及时纠正已产生的平衡失调,成为临床工作的首要任务。处理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调的基本原则是:
1.充分掌握病史,详细检查病人体征。大多数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调都能从病史、鲁
症状及体征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得出初步诊断。(1)了解是否存在可导致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失调之原发病。例如严重呕吐、腹泻,长期摄人不足、严重感染或脓毒症等。(2)有无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调的症状及体征。例如脱水、尿少、呼吸浅快、精神异常等。
2.即刻的实验室检查:(1)血、尿常规,血细胞比容,肝肾功能,血糖(2)血清K+、Na+、C1-、Ca Z+、Mg z+及Pi(无机磷)(3)动脉血血气分析(4)血、尿渗透压测定(必要时)
3.综合病史及上述实验室资料,确定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调的类型及程度。
4.在积极治疗原发病的同时,制订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调的治疗方案。如果存在多种失调,应分轻重缓急,依次予以调整纠正。首先要处理的应该是:(1)积极恢复病人的血容量,保证循环状态良好。(2)缺氧状态应予以积极纠正。(3)严重的酸中毒或碱中毒的纠正。(4)重视高钾血症的治疗。
纠正任何一种失调不可能一步到位,用药量也缺少理想的计算公式可作依据。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边治疗边调整方案。最理想的治疗结果往往是在原发病已被彻底治愈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