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为认真组织做好2013年临沧市考录公务员(不含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全市资格复审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7月6日至7日完成。
二、复审组织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招录部门负责组织。
三、复审地点
报考市直部门(含省管单位)的考生到市直招录部门(政工人事科、办公室、综合科)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县(区)党群系统的考生到各县(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公管股)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县区(含乡镇)政府系统的考生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管股参加资格复审。
四、复审所需证明资料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
2.今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或学位证明的,可凭所在高校签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暂时代替学历获得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的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定向招考“四个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服务证及相关证明
1.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满两年即可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服务期满四项目人员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2.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3.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