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14日(周六)、9月15日(周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9月14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即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