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药师考试辅导:药效学1
第三章 药效学
第一节 药物的基本作用
一、药物的治疗作用
1.治疗作用:指凡符合用药目的或达到防治效果的作用。治疗目的分为对因和对症治疗。
1)对因治疗(治本):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
2)对症治疗(治标):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症状。对症治疗未能根除病因
2.不良反应:凡与用药目的无关带来不适的作用统称为药物不良反应。
特点:药物固有的效应,可预知的,难避免。
1)副作用:在常用剂量下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效应(副作用)。发生的常用剂量下,不严重,难避免的。
2)毒性反应:量大或蓄积或机体敏感性高发生有害的反应,一般比较严重,可以预知和可避免的。
3)后遗效应: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
4)停药反应: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的加剧,又称回跃反应。如久服可乐定停药次日血压将激烈回升。
5)变态反应(过敏反应):指与药理作用无关的病理性免疫反应。
6)特异质反应:特点-遗传异常的免疫反应;与剂量成比;与固有药理作用基本一致;药理拮抗药有效。
7)继发反应:指继发于药物治疗作用之后的一种不良反应,如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两重感染。
第2节 药物量效关系
效能:药物所产生的最大效应。
效价:能引起等效反应的计量。
1、量效关系:药理效应与剂量在一定范围内随着剂量或浓度的增加而增加的规律性变化。
浓度-效应关系:药理效应与血药浓度的关系较为密切药理学研究常用。
2、最小有效量:刚引起药理效应的剂量。
3、极量:引起最大效应而不发生中毒的剂量(即安全用药的极限)。
4、剂量:药物所用的分量。
5、治疗量:指药物的常用量,是临床常用的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介于最小有效量和极量之间的量。
6、常用量:比阈剂量大,比极量小的剂量。一般情况下治疗量不应超过极量。
7、最小中毒量:超过极量,刚引起轻度中毒的量。
8、致死量:超过中毒量,引起死亡的剂量。
9、效价强度:药物达一定药理效应的剂量。反映药物与受体的亲和力,其值越小则强度越大。
10、效能:药物达最大药理效应的能力(增加浓度或剂量而效应量不再继续上升)。反映药物的内在活性。药物的最大效能与效应强度含意完全不同,二者并不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