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为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复审时间
2009年12月17日(周四)上午9:00-下午5:00。
三、复审地点
崇文区委党校第二教室(北京市崇文区天坛内东里2号,天坛东门往南200米),具体位置及乘车方式详见下图。
四、注意事项
(一)复审工作将于2009年12月17日下午5:00结束,请参加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列入调剂范围:
1.未在2009年12月17日上午9:00-下午5:00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
2. 2009年12月17日下午5:00之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
3.明确表示放弃报考职位面试的。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通知书》原件(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报名表原件;
4.户口本原件(如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6.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如会计资格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四)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因崇文区委党校未设停车位,请各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选择合适交通方式前往。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崇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雷素华 张莹
(二)联系电话:67165252 、13693561145、15801072056。
崇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