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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执业药师药物分析:药品检验的基本知识

  2013执业药师药物分析:药品检验的基本知识

  药品检验的基本知识

  一、药品检验工作的程序

  1.取样:应考虑取样的科学性、真实性和代表性。

  样品总件数为X,

  n≤3,应每件取样

  n≤300,取样件数为 +1

  n>300,取样件数为 /2+1

  2.检验:鉴别、检查、含量测定。

  3.记录和报告:检验记录应有供试品信息、检验依据;取样、报告日期;检验项目、数据、结果;结论判定;检验者签字或盖章。

  检验报告书内容有供试品信息,检验依据、取样、报告日期,检验结果、结论,检验者、复核者及有关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二、计量仪器认证的要求

  国家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业、部门用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其他计量标准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三、常用分析仪器的使用和校正

  1.分析天平

  称量的相对误差应小于千分之一,根据取样量选用感量0.1、0.01、0.001mg三种。

  方法有减量法、增量法两种。

  2.玻璃仪器

  容量瓶:允差为容积的千分之一

  移液管:100ml(±0.10ml);50ml(±0.08ml);25ml(±0.05ml)

  滴定管:50ml(±0.05ml);25ml(±0.03ml);10ml(±0.02ml)

  5ml(±0.01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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