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外科主治医师考试辅导:颅底骨折法医学意义
颅底骨折法医学意义
单纯颅底线形骨折
指仅见颅底骨线形骨折和/或颅底骨缝分离,常为头部同时受到两侧或两端相向的巨大作用力作用时,如头部被辗压或挤压,其骨折线方向与外力作用方向一致,一般较长,可能累及1个以上颅窝。
颅底对冲性线形骨折
指发生在着力点对冲部位的颅底骨折。常见的有高坠时双足或臀部着力时,枕骨大孔周围出现的环形骨折和枕部受钝器打击或碰撞、或坠落时枕部着地,所发生的颅前窝眶板的线形骨折。
颅底、盖联合线形骨折
大多数为骨折线从颅盖延伸至颅底,少数也可相反,骨折线自颅底起始延伸至颅盖。多为较宽而平的重型钝器打击头部、交通事故头部被撞击和高坠时头部着地。骨折线最宽处为直接受力部位,因作用力较大而沿着作用力方向延伸。其骨折线常达10cm以上。
颅底孔状骨折
较少见,如锐器或细长钝器自眼眶、鼻腔或颞部等颅底骨质薄弱处刺/捅入;或枪弹、弹片自面部或颅盖穿过颅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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