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25200。拟招收 20人(校本部),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0人。
一、专业介绍
应用统计硕士,主要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市场化和信息化发展对高级应用统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又能填补在国外已比较成熟、在我国尚待建立的应用统计专业硕士这一人才培养空白,包括在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以及在统计建模、推断和预测方面的方法和技术等系统性的专业训练,培养能够胜任在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咨询机构从事应用统计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科历史悠久。本学科点设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最早设立的统计学科。1979年招收我国经济类首批统计学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首批统计学博士学位点,1988年培养出我国首批统计学专业博士,1996年招收统计学博士后。80年代以来,在保持社会经济统计传统优势的同时,大力加强数理统计基础及其应用,与国际接轨。1992年设立“风险管理与精算”方向,1998年增设“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硕士点,2004年设立“风险管理与精算学”硕士点和博士点,2005年增设“流行病与卫生统计”硕士点。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000年在国内高校率先建立先进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实验室、统计数据库研究实验室。教育部普通高校统计学科唯一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应用统计科学研究中心”设立于本学科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用经济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单位。统计学院在过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学生有着比较完整的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知识与理论方法,为中国统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统计学院具有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统计理论方法,及其在中国经济、金融、管理、科技、社会、公共卫生、网络信息、电子商务等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是我国应用统计领域综合应用型专门高级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也是我国统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学术研究中心。
统计学院教师队伍精干,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成果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本院以中青年、特别是青年教师为主,几乎全部拥有博士学位,基本都有出国进修和访问的经历。现承担多项国家级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拥有与应用统计硕士密切相关的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计算机等学科,门类齐全且有很强的实力,并拥有多个相关的国家级重点科研基地,对应用统计硕士的培养具有直接的助推作用。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6)具有党校学历的考生,持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3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yz.chsi.cn
公众网网址://yz.chsi.com.cn
3.报名点选择、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他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按照要求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上报名,并完成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手续,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日期: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