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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强化通关800题节选:思修部分(3)

  法律修养

  本单元主要考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查材料分析题可能性不大。本单元共包括两章。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考查重点: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和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运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权利义务观念;新国家安全观;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权威的含义。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命题重点:宪法、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政党制度、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刑法:概念和原则、犯罪构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刑罚体系。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的选项中,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1.在下列各种规范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是( )

  A.法律规范 B.政策规范 C.道德规范 D.宗教规范

  2.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是( )

  A.法律制定 B.法律遵守 C.法律执行 D.法律适用

  3.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是( )

  A.法律遵守 B.法律适用 C.法律制定 D.法律执行

  4.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基本要求。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其中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公平正义 D.服务大局

  5.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 )

  A.基本法律 B.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

  A.基本法律 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 D.自治条例

  7.下列关于法制含义的表述中,相当于现代西方国家所讲的“法治”的是( )

  A.法律制度 B.依法办事原则

  C.制度法律化 D.法制系统工程

  8.法律思维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思维的是( )

  A.重证据 B.重义务 C.重实体轻程序 D.重程序轻实体

  9.“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这句话强调了( )

  A.学法的重要性 B.立法的重要性

  C.守法的重要性 D.执法的重要性

  10.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一份买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并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供了一盒能证明两公司买卖合同内容的录音带,但法院认为该录音带不是按法定程序收集的,不予认定为案件的证据。这体现了诉讼证据的( )

  A.客观性特征 B.关联性特征

  C.合理性特征 D.合法性特征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下列叙述中,正确揭示法律特征的有( )

  A.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B.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C.法律是体现所有社会成员的意志的行为规范

  D.法律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来维持的行为规范

  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主要体现在( )

  A.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体现了人民意志的全部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C.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借鉴我国传统法和外国法的成功经验

  D.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3.就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而言,主要包括的环节有( )

  A.法律案的提出 B.法律案的审议

  C.法律案的表决 D.法律案的公布

  4.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 )

  A.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B.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C.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D.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5.在经济法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规范市场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环境方面的文件有( )

  A.《价格法》 B.《产品质量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法律思维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的有( )

  A.重证据讲程序 B.重实体轻程序

  C.重程序轻实体 D.讲法律用法理

  7.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主要有: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其中讲法理,这里的理由必须是( )

  A.公开的 B.有法律上的依据 C.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 D.符合人们的情理

  8.法律上的自由平等观念最为核心的内容是( )

  A.权利和自由是具体的观念 B.权利和自由不受任何限制观念

  C.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9.关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B.总量上的等值关系

  C.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D.具体和抽象的关系

  10.关于法律权威,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

  A.法律权威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

  B.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树立的唯一依靠力

  C.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D.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需要国家和公民共同努力

  三、材料分析题

  1.以下是一组来自《人民网》的材料(有删改)

  材料1

  据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提供的数字,1994年11月美国国会议员选举中,各路候选人在为自己拉选票的宣传战中共花费586亿美元。其中,参议院每个议席的竞选经费为370万美元,众院为394万美元。在加利福尼亚州,一名共和党候选人和一名民主党候选人竞选一个参议院议席,竟花费4300万美元。在这种金钱较量的竞选中,很难设想有哪位工人、农民能当选。他们选出的议员,虽然也有一些声望较高的人士,但大都是资本家和资产阶级的代理人、辩护士。恩格斯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人把政治变成一种收入丰厚的生意,表面上是为国民服务,实际上都是统治和掠夺国民的。

  材料2

  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往往被否决,仅在罗斯福任总统时就达580次之多。美国总统提出的议案常常被搁置,如提出建立海军部的议案得到国会同意用了10年,建立内政部用了39年,司法部用了40年,劳工部用了45年。一些资产阶级学者也认为,权力分立论不符合积极增进效率的原理,它是以对国家权力及其行使人持怀疑的、不信任的、猜疑的态度为出发点的。美国第28任总统伍德罗·威克逊在《国会政体》一书中,总结美国实行这个制度一百多年的历史后得出的结论是:“这种制约和平衡,在实际生活中恰好是功过参半”。一些西方学者认为,他们国家实行这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个人独裁专制,保持了社会稳定,但也暴露了严重的弊端。

  材料3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12亿人民管理国家,总得有个组织形式。这个组织形式,就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通过它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们在政权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最好的、最有效的、最重要的形式。中国人民就是要用这样的政治制度来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在普选的基础产生的。据近20年中历次县、乡直接选举的统计,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997%以上,参选率在90%左右。所选出的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包括了各阶级、各阶层、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的人士。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决定国家和地方的大事。实践表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组织形式,能够把人民内部不同阶级、阶层的共同利益集中起来,能够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特殊利益,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共同去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

  材料4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立法工作成绩显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338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法律239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99个),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6000多个地方性法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了全国的和地方的一些重大问题,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预决算,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等。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尤其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创造了代表评议、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个案监督等形式和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人大及其常委会还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命了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指导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并加强了自身建设,建立了工作机构,造就了一支七万多人的机关干部队伍。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逐步提高,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不够健全,在一些具体制度方面还有缺陷,宪法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尚未完全落实,在一些方面差距还相当大,人大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结合材料回答: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2)中国为什么不能搞“三权分立”制度?

摘自《2013考研思想政治理论强化通关8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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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概念,基础知识性试题。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运行相关知识。法律制定(立法)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适用的概念。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4. 【答案】B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基本要求。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党和国家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5.【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6.【答案】C

  【解析】参阅上题。

  7.【答案】B

  【解析】法治”与“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治理国家的方略,它是治理国家的工具和手段,是与人治作为手段相对立的概念。二是指在民主基础上形成的与专制相对立的治国的根本性原则。

  8.【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包括: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9.【答案】D

  【解析】“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这句话里“行”强调了“执行”重要性,即D选项。

  10.【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特征。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选D项。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A、B两项符合题意。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注意: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或共同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团体、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也不是个别意志简单相加的总合。选项C错误。

  2.【答案】BCD

  【解析】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法律受少数人狭隘利益的局限,容易与客观规律和历史发展趋势相背离。社会主义法律反映的不是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尽管这种共同利益的具体内容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但它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规律是一致的。因此,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法律更能够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更具有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和外国法的成功经验。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使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A选项错误,不可能是意志的全部。

  3.【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

  4.【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知识点。包括:(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4)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5)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5.【答案】BCD

  【解析】经济法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A选项不符合题意。

  6.【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包括(1)讲法律。(2)讲证据。(3)讲程序。(4)讲法理。

  7.【答案】ABC

  【解析】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论,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D选项错误。法理和情理有时候是冲突的。

  8.【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自由平等”知识点。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法律上的自由平等观念最为核心的内容是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9.【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权利义务观念”知识点。

  10.【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权威”的相关知识点。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尽管法律权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强制力的基础之上,但必要的外在强制力,是树立法律权威不可缺少的条件。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如果仅仅依赖外在强制力,法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权威。因此选项B不正确。

  三、材料分析题

  1.【答案要点】(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其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普遍的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有力地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自由和权利。

  其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有利于凝聚和广泛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团结一心,艰苦奋斗,有领导、有秩序地朝着国家的发展目标前进。

  其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有利于保证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各项事业。

  其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的本质区别。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是西方国家的多党制。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是按选区直接产生的。县级以上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代表大会,还是党委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不按党派分配席位。我们的人大代表、党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二是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我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职责不同,都在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人大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愿望,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各国家机关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三是人大代表与西方国家议员的本质区别。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像西方国家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我们的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他们有各自的工作岗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最深入。他们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个人直接去处理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

  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断推进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决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

摘自《2013考研思想政治理论强化通关8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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