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4〕37号)和《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2年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4、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本科不超过30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不超过35周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 其他要求 及人数 应届 社招 应届社招均可 1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总工办 001 1 工程力学、工程物理、应用物理、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博士研究生 1 2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理化所医学计量 002 1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医疗器械、自动化仪表 硕士研究生 1 3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理化所化学计量 003 1 应用化学、分析化学、自动化仪器仪表、环境工程、光学工程 硕士研究生 1 4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工程所长度计量 004 1 工程力学、工程物理、应用物理、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硕士研究生 1 5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工程所力学计量 005 1 工程力学、工程物理、应用物理、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硕士研究生 1 6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微生物检测 006 1 微生物学 硕士 1 1、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2、毕业于中科院或211重点高校;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SCI论文1篇以上(含1篇)。 7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色谱分析检验 007 1 植物学 硕士 1 1、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2、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3、有三年及以上食品检测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8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检验 008 1 食品质量与安全 本科及以上 1 9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机动车零部件检测 009 1 车辆工程 硕士 1 具有产品检测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0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产品质量检测 010 1 农业资源与环境 本科及以上 1 有三年及以上农产品或加工食品包装材料检测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1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仪器分析 011 1 化学分析与检验 硕士 1 具有化工、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物等相关产品的光谱仪器分析或检测研究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2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光学检验 012 1 光学 硕士 1 具有产品检测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3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机械及建材产品检测 013 1 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 硕士 1 具有产品检测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4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电子电气产品检测 014 1 机电工程 硕士 1 1、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2.有大型电子、电器类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5 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珠宝检验 015 1 材料学 本科及以上 1 1、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获得高级珠宝检验员资格证书;2、学士及以上学位;3.具有5年以上珠宝检验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6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标准化研究 016 1 机械设计与制造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7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信息化建设 017 1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8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信息化建设 018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9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信息化建设 019 1 电路与系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20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信息化建设 020 1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软件测试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21 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21 1 机械仪表及自动化门类专业、材料学门类专业 本科 1 22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产品质量检验 022 1 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具有产品检验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3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珠宝玉石检验 023 1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宝玉石鉴定与营销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一年以上珠宝检验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4 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产品质量检验 024 1 土木工程、建筑学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25 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25 1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26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计量检定 026 2 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 本科及以上 2 学士及以上学位。 27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珠宝检验 027 1 宝石与材料工艺学、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珠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宝玉石鉴定与营销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28 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计量检定 028 1 测控技术与仪器、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电子技术与应用、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工业仪表及自动化 硕士及以上 1 29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食品检验 029 1 食品检验、酿酒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30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计量检定 030 1 医疗器械 本科及以上 1 31 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31 1 焊接、焊接技术与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32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珠宝玉石检验 032 1 宝石与材料工艺学、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珠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宝玉石鉴定与营销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珠宝检验师资质及三年检验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3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计量检定 033 1 仪器仪表、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计量测试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34 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产品质量检验 034 1 分析化学、化学、化学分析与检验、食品检测与质量管理、食品检验、食品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35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计量检定 035 1 化学分析与检验、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化学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使用大型检验设备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6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食品检验 036 2 化学、无机化学、应用化学、化工分析与检测、食品检测与质量管理、食品检验、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营养与食品卫生 本科及以上 2 学士及以上学位 37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化工检验 037 1 分析化学、化学、化学分析与检验、化学生物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38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38 1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机电、机电工程、机电技术、机电技术运用、机电设备安装、机电设备维修、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39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39 1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备及自动化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40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40 1 焊接技术与工程、焊接技术及自动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冶金工程、冶金技术、材料控制技术、核工程与核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41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41 1 化工机械、化工设备与维修、化工机械及设备、化工机械制造与维修、化工设备与机械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42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食品质量检验 042 1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检验、化学、化学生物学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43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计量检定 043 1 电子与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与服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医疗器械、医疗仪器维修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44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44 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物理 本科及以上 2 学士及以上学位 45 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产品质量检验 045 1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46 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食品安全检验 046 1 生物科学、食品检测与质量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47 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47 1 工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48 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特种设备检验 048 1 电气自动化及焊接、机电工程、 材料工程技术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49 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食品检验 049 1 分析化学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50 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办公室 050 1 法律 本科及以上 1 学士及以上学位 51 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会计 051 1 会计学 本科 1 合计 54 14 14 26
(光谱分析)
五、招聘程序
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
2、应聘人员在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参照《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2012年修订)执行。
3、拟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通过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对具有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的考生参加笔试的情况说明:
报考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免考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若报考的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笔试成绩与该岗位本科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第一名;若报考岗位学历要求是硕士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均评定合格;若报考岗位学历要求是博士的,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均评定合格。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和省珠宝院岗位的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若报考的岗位为研究生学历的,笔试成绩与该岗位研究生笔试成绩并列第一名;若报考的岗位为本科的,笔试成绩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第一名。
5、综合成绩的确定。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构成,各占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6、考核。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7、体检。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除体检通用标准中明确规定不合格项目外,色觉异常(如色弱、色盲等)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8、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局网站公示7天。
9、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
10、招聘人员为国家事业编制内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1、招考相关信息将在 www.ynhrss.gov.cn(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www.ynqi.gov.cn(云南省质量信息网)两个网站同时发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4日至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
3、报名注意事项:
网络报名的流程:
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4、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③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④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
⑤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2年7月19日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初步定为2012年8月下旬。
5、缴费:
2012年7月9日至10日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七、考试内容
笔试考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三大部分。具体科目如下:
(一)公共基础知识(占考试总分的60%)
(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等知识(占考试总分的40%)
内容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考试纪律
1、考生在填写相关表格、提供个人信息时,必须诚实守信、真实可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九、本公告以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3215011 3215069 13678789839
监督电话:0871-3169833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