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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机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成绩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省农机鉴定站

资格复审时间:2012619-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省农机鉴定站(合肥市霍山路86号)。乘车路线:乘坐17路、127路公交车至奥林花园站下,西行100即到。

联系人:胡宏纲,联系电话:0551-5126829

2.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资格复审时间:201275,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机电工程学校(凤阳县长春路5号,凤阳县汽车站北150)。

联系人:胡婕,联系电话:0550-6366430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1.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以及仪表举止、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等。时间每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2717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900开始测试。考生请于17日上午830前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省农机鉴定站办公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省农机鉴定站会议室。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农机化网站公布。

(二)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1.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答辩、试讲两个环节。先答辩,后试讲。专业测试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1)答辩方式,分不同专业进行,答辩时间每人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以及仪表举止、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等

2)试讲采取上一节课的方式,分不同专业进行。考生根据应聘专业岗位按照抽取顺序,提前60分钟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素质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教学准备、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等。

3)答辩和试讲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2712进行,具体时间为上午830开始测试。考生请于12日上午700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安徽机电工程学校办公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机电工程学校会议室。

3.专业测试成绩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所有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专业测试中答辩、试讲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按答辩占40%,试讲占60%合成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百分制)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农机化网站公布。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农机化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农机局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212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指导监督下,由省农机局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农机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5126829   0550-6366430

安徽省农机局监督电话:0551-261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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