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编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三或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统考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外国语考试科目的语种由院(所)决定,确定一种或几种由考生选择一种,一般为英语、日语、俄语,不包括德语、法语;各学科、专业初试设两门业务课科目,要严格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如按二级学科设置需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考试科目应尽量压缩减少。
二、需在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注明的事项:
(一)复试科目
(二)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若招收请注明加试科目。
(三)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跨学科考生是否加试均由院(所)决定,并注明加试科目。
★(四)考试时需要携带计算器的考试科目,请务必注明。
上述(二)、(三)项,在备注栏内未注明的,则视为不招收。
三、报送要求:
(一)各招生单位应严格按201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样式要求报送。(样式见附件)
★(二)2013年本单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新增专业请用明显标志注明。
★(三)2013年本单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内容如与2012年专业目录相比有所变动,请用明显标志注明。
(四)按照2012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上报本单位的招生专业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可按本单位总计划的40%(原则上不超过40%)安排落实。
(五)上报本单位2012年接收的校内、外推荐免试生人数。
四、报送时间:
招生专业目录于6月 15日前以电子版一份(word文件)、打印件各一份,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打印件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陈龙
附件: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样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