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管理制度
1、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
2、依法定程序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后,方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3、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国营贸易管理。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一)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包括内容包括: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2)分为四类:①法定检验 ②合同检验 ③公证鉴定 ④委托检验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1)目的:参见教材P51
(2)主要内容有:
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等。
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1)目的:参见教材P51
(2)其监督智能包括: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
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包括:
1、出口货物收汇管理
2、进口货物付汇管理
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和进口付汇管理采取的都是外汇核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