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各类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一、第十七类商品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类主要有4章的内容(第86章~89章):
第86章 火车(包括集装箱)
第87章 车辆(重点)
第88章 飞机
第89章 船舶
二、第十七类各章商品归类时的要点
(一)第86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道轨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非重点)
略,参考《商品名称与编码》第270至272
(二)第87章 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1、各种车辆的归类(重点)
(1)客车(载人用的车)
①客车涉及品目87.02~87.03:
区分的依据:车座的数量
品目87.02:10座及以上的(如:公共大客车)
品目87.03:10座以下的(如:普通的小轿车)
②确定具体子目
品目87.02:(1)首先根据发动机类型,判断是汽油发动机(点燃式的)还是柴油发动机(压燃式的)归入一级子目;(2)再根据座位数量确定具体子目。
品目87.03:按用途、发动机类型确定相应的子目。
(2)货车(载货用的车,品目87.04)
确定子目按发动机类型和车辆总重量归入具体子目。
(3)特殊用途车(非“载人或载货”的车)
注意:区别客车(载人)与货车(载货),根据用途区分,“特殊用途的车”不是用来载人或货的,而是用于一些“特殊的用途”。
如:救火车,其用途主要用于救火这样的特殊用途,则归入87.05。
如:囚车、警车、灵车、赛车、雪地车等,这些车看似都是“特殊的车辆”,但是其用途主要是用来载“人”,故按“客车”分别归入品目87.02和87.03。
如:冷藏货车、运钞车、自动装卸货车等,这些车看似都是“特殊的车辆”,但是其用途主要是用来运“特殊货物”,故按“货车”归入品目8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