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计划招录830人,其中招录公务员66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6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限本市‘四个计划’人员”的职位,是专门面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及大连市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人员设置的招考职位,纳入我市“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均可报考,其他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可报考服务地所在涉农区市县“四个计划”职位,大连市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可报考大连市所有“四个计划”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或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10年以前(含2010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2年7月31前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