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攻读学位等级划分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硕士生”)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博士生”)
2.按学习方式划分
(1)全日制硕士生: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它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但是一种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不同的是,它的目的不是进行基础教育,而在于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或职业技能。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不同种类有所不同。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考试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表明其在学位上已经达到硕士学位毕业生的同等学力,不过申请人的学历并不改变。
在职研究生分单独考试、同等学力申硕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三种,详细分为六种方式:单独考试、1月份法律硕士联考、1月份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进修班。
3.按在学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划分
(1)国家计划招收研究生
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A.非定向研究生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考生的培养费用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因此,考生入学时不需交学费,国家按月发给考生一定的生活费。入学时,考生还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B.定向研究生
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培养费用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回原单位工作。
(2)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托生”)
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委托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享受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相同的待遇。
(3)自费研究生
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通过“双向选择”办法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