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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工程安全生产隐患防范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都有哪些?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高频考点对应的习题练习你整理了么?小编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工程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希望能帮助你高效备考,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安全生产隐患防范

基础工程安全隐患防范基础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1.挖土机械作业无可靠的安全距离。2.没有按规定放坡或设置可靠的支撑
3.设计的考虑因素和安全可靠性不够。4.地下水没做到有效控制。
5.土体出现渗水、开裂、剥落。6.在底部进行掏挖。
7.沟槽内作业人员过多。8.施工时地面上无专人巡视监护。
9.堆土离坑槽边过近、过高。10.邻近的坑槽有影响土体稳定的施工作业。
11.基础施工离现有建筑物过近,其间土体不稳定。
12.防水施工无防火、防毒措施。13.灌注桩成孔后未覆盖孔口。
14.人工挖孔桩施工前不进行有毒气体检测
基坑发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迹象1.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5.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6.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1.挖土机械作业安全。2.边坡与基坑支护安全。
3.降水设施与临时用电安全。4.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安全。
5.桩基施工的安全防范
基坑(槽)施工安全控制要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编制专项方案的范围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编制专项方案且进行专家论证的范围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还需进行专家论证
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基坑(槽)土方开挖与回填安全技术措施1.基坑(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
2.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要距坑边1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基坑开挖的监控1.基坑开挖前应制定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基坑工程的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监测和周围环境的监测。重点是做好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等的监测
地下水控制地下水控制方法常分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形式单独或组合使用
打(沉)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1.打(沉)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打桩机行走道路必须保持平整、坚实,保证桩机移动时的安全。场地的四周应挖排水沟用于排水。
3.在施工前应先对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査,发现有问题时应及时解决。对机械全面检查后要进行试运转,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4.在吊装就位作业时,起吊速度要慢,并要拉住溜绳。在打桩过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或下陷时,应随时调平机架及路轨。
5.机械操作人员在施工时要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纠正。要防止机械倾斜、倾倒、桩锤突然下落等事故、事件的发生。打桩时桩头垫料严禁用手进行拨正。
6.钻孔灌注桩在已钻成的孔尚未浇筑混凝土前,必须用盖板封严桩孔。钢管桩打桩后必须及时加盖临时桩帽。预制混凝土桩送桩入土后的桩孔,必须及时用砂子或其他材料填灌,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7.在进行冲抓钻或冲孔锤操作时,任何人不准进入落锤区施工范围内。在进行成孔钻机操作时,钻机要安放平稳,要防止钻架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而发生事故。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机械设备电器必须按规定做好接零或接地,正确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灌注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1.灌注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
2.灌注桩在已成孔未浇筑前,应用盖板封严或沿四周设安全防护栏杆,以免掉土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3.所有的设备电路应架空设置,不得使用不防水的电线或绝缘层有损坏的电线。电器必须有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
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拆除串筒吋上空不得进行作业。严禁酒后操作机械和上岗作业。
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及时抽干空桩部分泥浆,立即用素土回填,以免发生人、物陷落事故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1.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还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2.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配置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3.挖孔桩各孔内用电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电压
脚手架搭设安全隐患防范脚手架的地基与基础施工(1)脚手架底面底座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100mm。
(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脚手架的搭设(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运输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3)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设计上不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4)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5)砖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6)独立或附墙砖柱,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7)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2.5的砖墙。
(4)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5)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应小于3跨。
(6)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7)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离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倍的两节点的中心长度,且不应大于500mm。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8)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之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9)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宜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的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10)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要符合规定。
(11)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每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2)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且不应大于4m。
(13)对高度24m及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钢筋与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只有钢筋的柔性连墙件。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14)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两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15)剪刀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设置,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24m及中间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脚手架的拆除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脚手架的检查验收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应进行检查与验收(1)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2)每搭设完6~8m高度后;
(3)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4)达到设计高度后或遇有六级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5)停用超过一个月
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1)杆件的设置与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满堂脚手架,高度在20m以上的满堂支撑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4)架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有超载使用现象
现浇混凝土工程安全隐患防范现浇混凝土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1.模板支撑系统设计。2.模板支拆施工安全。
3.钢筋加工及绑扎、安装作业安全。4.混凝土浇筑高处作业安全。
5.混凝土浇筑用电安全。6.混凝土浇筑设备使用安全
现浇混凝土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1.下列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前,要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方案,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
2.保证模板安装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模板工程安装高度超过3.0m,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2)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遇大雨、大雾、沙尘、大雪或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露天高处作业。6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
保证模板拆除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1.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模板,包括梁、柱、墙的侧模板,只要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时,即可进行拆除。
(2)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结构构件的底模,应在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规定要求时,方可进行拆除。
(3)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模板的拆除。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其混凝土强度达到侧模拆除条件即可。进行预应力张拉,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值时进行。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方能拆除。
(4)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暂停拆模,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
(5)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的使用荷载。
(6)拆除芯模或预留孔的内模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不发生塌陷和裂缝时,方可进行拆除。
2.拆模作业之前必须填写拆模申请,并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要求时,技术负责人方可批准拆模。
3.冬期施工的模板拆除应遵守冬期施工的有关规定,其中主要是要考虑混凝土模板拆除后的保温养护,如果不能进行保温养护,必须暴露在大气中,要考虑混凝土受冻的临界强度。
4.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要求进行。如果模板设计无要求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的顺序进行。
5.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区应设警戒线,以防有人误人。模板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进行拆除。拆除的模板必须随时清理,以免钉子扎脚、阻碍通行。使用后的木模板应拔除铁钉,分类进库,堆放整齐。露天堆放时,顶面应遮盖防雨篷布。使用后的钢模、钢构件应及时将粘结物清理洁净,进行必要的维修、刷油、整理合格后,方可运往其他施工现场或人库。钢模板在装车运输时,不宜超出车栏杆,少量高出部分必须栓牢,零配件应分类装箱,不得散装运输。模板及配件应放入室内或敞棚内,当需露天堆放时,底部应垫高100mm,顶面应遮盖防水篷布或塑料布
吊装工程安全隐患防范起重设备1.下列起重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3)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即:超载或被吊物质量不清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4)起重机要避免带载行走,如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于50cm
预制构件的运输1.工厂预制的构件需在吊装前运至工地,构件运输宜选用载重量较大的载重汽车和半拖式或全拖式的平板拖车,将构件直接运到工地构件堆放处。
2.运输时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强度不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的75%
构件堆放构件多层叠放时,柱子不超过2层;梁不超过3层;大型屋面板、多孔板6~8层;钢屋架不超过3层
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1.起重吊装于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包括各洞口盖严盖牢,临边作业应搭设防护栏杆封挂密目网等。高处作业规范规定:"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2.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在高空作业和移动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3.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的爬梯或斜道,不允许攀爬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下。
4.遇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露天高处吊装作业,暴风雨及台风、暴雨后,应对吊装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5.在高处用气割或电焊切割物件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落伤人,下部应设看火人
触电事故的安全控制要点1.吊装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边线之间的距离要符合规定。
2.吊装作业使用的电源线必须架高,手把线绝缘要良好。在雨天或潮湿地点作业的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吊装作业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高处作业安全隐患防范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1.临边作业安全。2.洞口作业安全。3.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
4.操作平台作业安全。5.交叉作业安全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悬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施工用电梯、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也可采用防护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4.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攀登作业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1.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2.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
2.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3.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拆除工程安全隐患防范拆除工程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1.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存在缺陷,未进行专家论证。
2.拆除工程施工时,场内电线和市政管线未予切断、迁移或加以保护。
3.拆除工程施工时,未设安全警戒区和派专人监炉。
4.拆除施工中,在作业面上人员过度集中。
5.采用掏挖根部推倒方式拆除工程时,掏挖过深,人员未退出至安全距离以外。
6.采用人工掏挖、拽拉、站在被拆除物上猛砸等危险作业。
7.拆除施工所使用的机械其工作面不稳固。
8.被拆除物在未完全分离的情况下,采用机械强行进行吊拉。
9.在人口稠密和交通要道等地区采用火花起爆拆除建筑物。
10.爆破实施操作的程序、爆破部位的防护及爆破器材的储、运管理不到位
拆除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拆除准备拆除工程开工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但涉及如下范围工程其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人工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1.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等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来进行拆除。
2.拆除施工应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加以封闭。
3.作业时,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4.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6.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在采取有效的塌落控制措施后,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捯链进行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的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8.拆除原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及残留量,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以确保拆除人员的安全。
9.作业人员所使用的机具(包括风镐、水钻、冲击钻等),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转。
10.拆除的垃圾严禁向下抛掷
爆破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1.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必须作出安全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爆破拆除建筑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防护,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3.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有关爆破实施操作的规定进行
建筑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的要点塔吊的安全控制要点1.塔吊的轨道基础和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的拆装必须配备下列人员: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殊作业操作人员。
3.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4.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8.塔吊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10.塔吊的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安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14.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太可进行作业。
15.在起吊荷载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施工电梯的安全控制要点1.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电梯,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
2.在施工电梯周围5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开槽。电梯2.5m范围内应搭坚固的防护棚。
3.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和楼层站台,牵拉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帜及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4.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经常检查基础是否完好,是否有下沉现象,检査导轨架的垂直度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说明书无规定的就按80m高度不大于25mm,100m高度不大于35mm检查。
6.检查各限位安全装置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m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楼层站台,防护门,上限位和前、后门限位,并观察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投产。
7.若载运熔化沥青、剧毒物品、强酸、溶液、笨重构件、易燃物品和其他特殊材料时,必须由技术部门会同安全、机务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向操作人员交底后方可载运。
8.运载货物应做到均匀分布,防止偏载,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
9.运行到上下尽端时,不准以限位停车(检查除外)。
10.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天气恶劣,如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导轨结冰等情况;灯光不明,信号不清;机械发生故障,未彻底排除;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的安全控制要点1.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2.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3.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吊篮安全门;上料口防护棚;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点开关;信号装置;缓冲器;超载限制器;通信装置。
4.提升机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5.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钢丝绑扎。
6.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
7.物料提升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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