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龙江发布关于领取2016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的通知,请相关考生携带相关证件于及时领取。更多有关一建考试报名与备考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文都建考。
关于发放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垦区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垦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到报名所在考试中心办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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