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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事业单位:2017郴州汝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汝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24名(含教育系统财务人员5名,卫生系统非医学类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4名(含教育系统财务人员5名,卫生系统非医学类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www.rsks.czs.gov.cn)、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rc.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1986年5月24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即1981年5月24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的(即197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2017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设置专业依据《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录单位提出意见,报人社部门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5月16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7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考务费。

  考生报考需准备如下资料:(1)打印《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同时将报考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在左下角;(3)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一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两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4)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相应资格证,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报考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1岗位的需提供退伍相关证件,报考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2岗位的需提供汝城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出具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5月27日(上午8:10-12:00,下午3:10-6: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和平路北,2路公汽可达)。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7年6月22日-23日到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考试院(220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5日下午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6月8日将在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09:00 - 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7月上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汝城县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在统一的资格审查时间内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7月上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其余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岗位1:5),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汝城县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并确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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