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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事业单位:2017贵州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8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县编办核编、县人社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19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大方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公布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现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5、作“大方县户籍”限制是指截止到2017年4月18日户籍在大方县(委托归百管委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乡镇;即原竹园乡、双山镇、文阁乡、响水乡、普底乡、大水乡、沙厂乡、百纳乡、黄泥乡和凤山乡白鸡村、联兴村)的人员。“大方县生源”是指原为大方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省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6、大方县所管理乡镇(不含红旗街道办事处、慕俄格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截止2017年4月由大方县管理,工资由大方县财政承担)一届及以上且现仍在任的人员,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注:(1)大方县红旗街道办事处、慕俄格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为县城所在地乡镇拆分,其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在定向招聘范围;(2)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海湖新区管理的乡镇(竹园乡、双山镇、文阁乡、响水乡、普底乡、大水乡、沙厂乡、百纳乡、黄泥乡和凤山乡白鸡村、联兴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得报考此类职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职的大方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6、截止2017年4月1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毕业生;

  9、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的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0、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1、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1日9:00—5月 4日16:00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大方县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9:00至16:00。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县人社局书面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后由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修改。

  5、2017年5月4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5月5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2017年5月6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

  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

  6、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要求。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 5月1日9:00—2017年5月6日16:00。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1日9:00—2017年5月7日16:00。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7年5月29日9:00—2017年6月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人事考试中心(0857-8222949)。

  政策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1738)

  五、加分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少数民族乡镇职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是否属于少数民族乡镇职位详见《职位表》。

  (二)加分审核: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2017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一式两份),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

  (四)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办理加分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办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须出具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依据必须在2017年5月1日(9:00—16:00)—2017年5月6日(9:00—16:00)。将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frsj.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frsj.gov.cn)进行公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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