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的通知
根据《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1]242号)要求,我院将对通过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办公大楼2楼会议室,具体地址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29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自治区2011年公开招聘公共科目考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
(四)参加资格复审所须材料
1、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论文原件。
5、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书》,一式二份。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即9月12日下午5:30以前)未进行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我院将从该岗位其它应聘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截止到9月16日。
二、专业测试
根据我院科研工作需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专业测试拟分两步进行,一是论文鉴定,二是面试。
(一)论文鉴定
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对资格复审合格者的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进行鉴定(每一名应聘人员的论文由两名专家背对背作出鉴定),并打分(满分100分),最后两名专家分别打出分数的平均分即是其论文鉴定成绩。论文鉴定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40%,测算办法为:论文鉴定成绩×40%=论文成绩。
论文鉴定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
论文鉴定地点: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内容是:1、应聘人员概述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的主要内容、观点(十分钟);2、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面试考官现场提问,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分应用学科组和基础理论学科组。要求蒙汉兼通岗位必须用蒙汉双语答题,即其中一道题是蒙语提问汉语回答或汉语提问蒙语回答。面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60 %,测算办法为:面试成绩×60%=面试最后成绩。面试过程将由院纪委人员和人社厅相关部门的领导现场监督。
面试地点: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二楼大会议室(226室);
面试时间: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应聘人员须提前半小时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侯考室(206室,即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二楼贵宾室)等候,经工作人员检查核实证件后通过抓阄确定面试顺序。侯分室设在人事处老干部阅览室,面试结束的应聘人员在这里侯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的考生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471-4961915、0471-4963107
监督电话:0471-4956927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