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政策,根据中省市有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决定面向我县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016年10月31前,在邻水县服务期满并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户籍在邻水县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6年邻水县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一般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0年10月31日至1998年10月31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报考条件由报名工作组现场审核。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9日-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报名地点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23号。
(四)提交资料
1.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携带《2016年邻水县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的考生提供)、基层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2016年10月底前服务期满的应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携带《2016年邻水县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提供学生证或原在读大学证明)、《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未在2016年11月30日18:00前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和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2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到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