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青少年杂志社关于
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民族青少年杂志社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9月8日上午8:3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民族青少年杂志社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28号北垣大厦4楼。
联系人:伍金宝
联系电话:0471-2259053
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须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资格复审通知单》(一式二份),并携表参加资格复审。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考生须提供原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工作时间、内容、职务等)及工资发放表(加盖单位及财务公章)等证明材料。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每人交纳专业测试考务费50元,在资格复审时收取。
5、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工作经历、加分条件等信息。凡不能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考生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考生个人错填信息导致的问题,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6、在规定时间内(即2011年9月8日12点以前)未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7、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将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时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1年9月9日8:30-9:00。
测试时间:2011年9月9日9:00-11:00。
2、专业测试地点:
内蒙古团委九楼会议室(中山东路诚信数码广场9楼)
3、具体要求: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通知单》、《报名登记表》参加专业测试。
(2)考生在整个测试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否则作为违纪处理。
(3)考场提供中性笔、铅笔、橡皮和草稿纸等必备用品,考生不需要自行准备。
(4)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即2011年9月9日8:30-9:00)未报到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与举报电话
对上述事宜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
内蒙古民族青少年杂志社电话:0471-2259053
如有需要反映或举报事宜,可致电内蒙古团委组织部。
内蒙古团委组织部电话:0471-693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