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过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对已确定为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0412—5534027 。
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胜利南路25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四处收)。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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