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单位
湖州市吴兴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湖州市规划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开展吴兴区区域范围内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和信息城镇化研究等工作。
湖州市测绘院:湖州市规划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型。主要承担GPS卫星定位测量、城镇规划测量、工程测量、数字化测图、地图和专题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下管线探测、不动产测绘监理、摄影测量与遥感监理、无人飞行器航摄等资质业务。
二、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共推出岗位2个,分别为吴兴城乡规划编制中心法制管理岗位1人,市测绘院测绘专技岗位1人。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湖州市规划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及具体推出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能适应所引进岗位的工作需求;
3.海外留学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
注: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6年11月23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2016年11月23日之前)取得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费用(即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涉及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016年11月23日之前)取得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引录环节。
4.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0年11月8日至1998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6.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宜报名参加: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
与岗位推出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具体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统一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zlss.gov.cn/)、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南太湖规划网(//www.hzplan.gov.cn/)、湖州市测绘院网站(//www.huzch.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1月8日-11月23日16:00。
本次湖州市规划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依据《湖州市规划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内提供的报名电子邮箱,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24日。
资格初审由推出岗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同时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发放入围通知书,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引进计划数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