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
a、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外发清单(加工完毕如实填写“外发加工货物运回清单”)
b、加工合同
c、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d、承揽企业生产能力状况证明
③加工贸易串料:
因生产出口产品不得已急需时
a、保税料件和保税料件、保税料件和非保税料件串换必须三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
更换下来的料件自行处置。
b、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不含深加工结转料件)串换四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国产料件出口)零关税、且不涉及许可证管理。
(三)货物报关:
1、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进出境报关:
报关制报关:持手册等报关,免证、保税进口;交证、比例征税出口
*、免证:免自动进口许可证等证件(原油、成品、废旧机电例外),不免三品的许可证;
制成品如属许可证管理范畴,则必须提交许可证,否则免证。
征税问题:料件进口时-保税进口
成品出口时-全部进口料件生产免税,含国产料件按下列公式比例计税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x国产料件计值比例
特例:加工贸易未锻铝,出口按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征收从价征税(关税);
加工贸易列名的服装,出口从量征税
注意:报关单必须与备案时生成的电子底账一致,否则不能通关。
2、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报关(必需异关区)
将保税加工办成品转至另一关区内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
程序包括:计划备案、收发货登记、结转报关三环节。
(1)计划申报:(如未报或错报未获批者,重新从头申报)
a、转出企业持“转出计划”、“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共四联)海关备案;海关备案,后三联
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
b、转入企业持“转入计划”、“深加工结转申报表”(后三联、填本企业内容并签章),20日内向主管海关备案;转入海关审核,退NO.3、4转入、出企业(3、4成为报关随附单据)
(2)收、发货均登记“结转情况登记表”,并加盖“结转专用名章”。退货同样登记,并注明“退货”、加盖“结转专用名章”。
(3)深加工结转报关:(先进后出,因为无监管区,同意进再出)
a、转入企业凭“申请表”、“登记表”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于次日将报关情况通知转入企业;
b、转出企业10日内凭“申请表”、“登记表”等办理出口报关。
*、如分批报关结转,则需在90日内完成。
*、转出、转入报关申报价格为结转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两份报关单相对应,申报序号、商品编号、数量、价格、手册编号均应当一致。注意关联备案号的填写。
3、加工贸易其他保税货物及相应报关
其他保税货物:剩余料件,边角料、副产品,残次品,受灾保税货物(特征:不能再出口)。
处理方式:内销、结转、退运、放弃、销毁等。均实行报关制报关;销毁、放弃只核销不报关。
①内销报关:一般进口报关,交税、交证、交(缓税)利息:
*、证是:“进口许可证”和“内销批准证”(商务主管部门签发)
如内销金额小于该加工合同金额的3%且≤10000元人民币,免商务部门审批和交许可证。
*、剩余料件、制成品、残次品、副产品内销应缴缓税利息;边角料内销,免。
*、进口税=数量*单价*税率
数量:剩余料件和边角料-按申报数量计算;
制成品和残次品-折算出料件数量计算;
副产品-按报验状态计征。
单价:进料加工的剩余料件和制成品-按料件原进口价格计算完税价格;
但副产品和边角料-按内销时进口相同料件的价格计算完税价格。
来料加工的剩余料件和制成品-按内销申报价格计算完税价格;
税率:按接收申报日税率计
(四)合同报核:
1、定义:
报核: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合同并对未出口部分处理后,经营企业申请核销要求结案的行为。
核销:海关核准解除监管的海关行政许可行为。
2、报核的时间:
*、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
*、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
3、报核的步骤:
①收集、整理、核对报关单和手册
②核实单耗,填制“核销核算表”。
③填写“核销预录入申请单”
④持如下单据报核
4、报核的单证:
“核销申请书”、
“登记手册”、
“进出口报关单”、
“核销核算表”及其他(该表要根据实际单耗核实填写,如与手册不一致,,最后一批前调整)
5、特殊情况的报核:
①遗失手册:核销申请表、缉私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替了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核销核算表等报核。
遗失要及时报告海关,由缉私部门会调查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②遗失报关单:凭“报关单留存联”或“报关单复印件”(报关海关签章)报核(代替报关单)。单据同上
③不申领手册、≤5000美元、78种列明服装辅料的合同:持“合同”、其他单据同上。
*出口报关单应注明备案合同编号
④合同提前撤销:首先报批商务主管部门,然后凭批件和手册报核
⑤有违规走私行为,仅处罚、警告而未没收保税货物的,照常报核。
被没收加工贸易货物的,凭“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判(裁)决书”和“裁决书”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