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党群系统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其他须是沧州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0月27日。
(三)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公告
在沧州党建网(//www.cangzhoudj.gov.cn) 发布公告,公布岗位、人数、条件以及考试安排等信息。在沧州日报、沧州晚报发布消息,此后需要发布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沧州党建网。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如下: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同时带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沧州市2016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除上述资料外,根据职位不同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学校盖章)及就业报到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岗位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适当减少该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根据有关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