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和各方责任主体(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对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实施及质量监督注册和竣工验收备案等。
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市建设信息中心),副处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株洲市城区城市建设的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和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信息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城区新、改、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重点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等。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以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11月7日至 11月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02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