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强我县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及时为事业单位做好补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要求,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2016年勐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勐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6年勐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专业需求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曾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它情形。
(二)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 10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 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为准。
(三)户籍要求
报考人员的户籍以招聘岗位的具体户籍要求为准。
目前在勐海县服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在达到岗位专业条件及要求的情况下不受户籍限制。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1)面向社会招聘的一般岗位在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名(沿河路64号)。
(2)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在勐海县人民武装部(景养路5号)报名,报名工作由勐海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勐海县人民武装部联系电话: 0691—2194934。
3.报考费用:笔试的报考费用为50元,面试的报考费用为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只限驻勐海县军警单位中办理了随军手续的军人家属才能报考。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
②随军家属需提供办理随军手续的文件;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受理他人代替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
6.资格初审:报名时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签字盖章确认。
7.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现场缴费。
8.准考证的领取:已缴费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 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勐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沿河路64号)。
9.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未达到1:3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合理的确定开考比例、相应递减招聘的岗位和人数、取消本岗位的开考等措施,降低招录门槛。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2016年 11月12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分数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笔试最终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信息将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