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5 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4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新聘用镇街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镇街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2016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6年10月19日0时— 10月21日24时。
网址: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shiye.yqhr.com.cn/)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系统会自动更新各岗位的报名人数。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温馨提醒:浙江省内手机用户均可注册验证;省外手机用户,可通过省内亲朋好友的手机用户进行注册验证。若个别手机用户接收验证码出现问题,请联系报名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2、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10月22日0时-- 10月24日24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再次报名
时间:2016年10月25日0时--10月26日24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4、缴费确认
1、通过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10月25日0时— 10月29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
2、现场缴费确认
若有个别报考者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可通过现场缴费。
现场缴费时间:10月31日— 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现场缴费地点: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B407办公室
现场缴费须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报名所需的资格证书,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40元,考务费共计80元(请自备零钱)。
5、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公布。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6年11月16日9时—11月19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考生需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
11月19日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面试:岗位特殊需要进行面试的(具体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确定
(1)没有面试要求的,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
(2)有面试要求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基本素质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