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含义: 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出境),按规定期限原状复运进境(出境)的货物。
(二)特征: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提供担保;
2.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6个月);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三)范围
第一类: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暂不纳税,并按规定期限
复运进境(出境)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上述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 货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