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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时政热点:“献血证贩子”的危害更大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越来越近,那么,想要参考的你一定要做充足的准备?千万不要等到成绩出炉措手不及。下面是文都网校公务员频道小编为大家带来时政热点:“献血证贩子”的危害更大,考生可参考学习。

  无偿献血者持证可免交血液采集、储存、检测、运输等费用,多次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有此优惠。根据我国《献血法》,持无偿献血证的患者或家属手术还可优先用血,安排手术,这让一张“无偿献血证”弥足珍贵。而“血贩子”也看准机会,在朝阳公园的采血车附近做起“证贩子”的买卖。(9月26日 《北京晨报》)

  “血贩子”变成“献血证贩子”,正是利用了献血核查程序漏洞,雇人以患者亲属的名义先行无偿献血,尔后又将血站发给的“无偿献血证”卖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无偿献血证”被卖给患者家属,价格一般在1500元至1万元之间。只要得到无偿献血证,患者就可以获得优先用血和安排手术等权益,且免交血液采集、储存等相关费用。

  在患者家属不能直接献血的情况下,采取购买“无偿献血证”的办法,对于患者以及患者家属来说不啻为一条临时“应急之举”。对于“血证贩子”来说,除了支付所雇献血者部分补偿金外,就可坐地生财获得利润。如此这般,无论是对患者家属或者“血证贩子”来说,均会“皆大欢喜”。

  从“血贩子”到“血证贩子”,虽然形式上仅由单纯的“贩血”变换为“贩血+贩证”,但实质上仍然万变不离“贩血”其宗。而后者的危害更甚,一是冲击了业已实施多年的《献血法》,扰乱了已有的义务献血秩序。二是虽为部分患者解除了“燃眉之急”,却令众多的义务献血者心生不公。最为甚者,就在于免交的血液采集、储存等项费用,却要由国家财政买单,而最终花去的还是纳税人上缴的税收。

  对照《义务献血法》第十八条,“血证贩子”、血站方面均涉嫌非法采集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等行为,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处的“非法采集血液”,即为血站涉嫌伪证作假或者把关不严进而采集非患者亲属的血液。同时,“血证贩子”、血站以及患者(或者家属)三方,还涉嫌共同提供虚假信息、共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

  公平、公开、公正,是确保纳税人以及全体公民权益的最佳途径。凡有违公平、公开、公正者,必然会削弱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更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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