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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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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沅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准,2016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沅陵县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各单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要求等详见《沅陵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0月10日至1998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且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须在沅陵县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已考录、招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服务期、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地点: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要求

  1.请报考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并如实填写好《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进行报名。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县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于2016年11月1日至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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